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快速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包括包括轨道、路基、桥梁、隧道、车站(含出入口、通风亭和冷却塔)、主变电所、集中冷站、控制中心、车辆基地等土建工程,车辆、供电、通风空调、通信、信号、给排水、消防、防灾和报警、机电设备监控、自动售检票、电梯、屏蔽门或者站台门、旅客信息等系统设备,以及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而设置的其他相关设施。
[湖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图一
[湖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图二
[湖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图三
[湖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图四
[湖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