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3#楼地下室为两层,负二层底板的建筑完成面高程为226.80m,与一期相交部位有一夹层,相当于地下室三层,该部位的底板完成面高程为225.60m。8#、9#、10#、11#楼的电梯井底坑高程为225.00m。开挖挖成后,基坑顶与基坑底的高差在7.22~10.7m范围内,全部为土质边坡,若直立开挖成坡,边坡将产生滑动,边坡处于不稳定。由于场地回填土厚度约20m,且回填时间仅1年左右,回填土土质较疏松。 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采取大放坡开挖,不能满足大放坡开挖的情况下,只能采取小放坡+垂直支护结构形式处理,确保对周边建筑、市政设施的影响减小至最小。 根据2011年7月21日会议纪要精神,为确保基坑安全,经过多方比选,本工程基坑支护拟采用大放坡及拉森钢板桩方案。
重庆市某边坡临时支护专项施工方案-图一
重庆市某边坡临时支护专项施工方案-图二
重庆市某边坡临时支护专项施工方案-图三
重庆市某边坡临时支护专项施工方案-图四
重庆市某边坡临时支护专项施工方案-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