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设计洪水。 2.河道:治理后的河道断面主要为梯形断面形式,因地形地貌的限制也存在一部分矩形断面;为利于枯季河水归槽,从两边向河底中心设置2%横向坡度。 3.堤防:堤防的断面形式主要为填方土堤,根据地形的变化,采用挖方岸坡和填方土堤形式。本工程堤防等级为三级。 4.穿堤排水涵:穿堤排水涵的形式主要为圆涵,其布置尽量与市政管网布置相结合,在尚未进行市政管网规划的区域,凡是河岸一侧有小支流、小溪汇入处应相应设涵接入。其它地方按100~150m间距预留排水涵。共设置圆涵13个,方涵1个。
深圳市龙岗河防洪治河工程某段施工设计方案-图一
2.2.2 工程内容 2.2.2.1道路工程: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内的机动车主道、机动车辅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道路附属工程及防护工程。 2.2.2.2 给排水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给水、雨水(含箱涵)、污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终点与现状三十一号路既有管道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