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由于支护钢板桩内支撑中心标高在-2.9m处,内支撑对地下室墙板工有一定的交叉影响,为消除内支撑对墙体施工的影响,地下室底板施工时,和底板一起浇筑的部分墙体高1.0m,即墙体水平施工缝设置在底板上1m处(标高-4.75m处),待底板施工完毕,外侧模板拆除并待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后进行基坑周围土方分层回填,回填土方标高至-4.85m。
天津港务局公司装修新建业务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图一
天津港务局公司装修新建业务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图二
天津港务局公司装修新建业务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图三
天津港务局公司装修新建业务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图四
天津港务局公司装修新建业务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