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建筑高度31.9米.总建筑面积7781平方米.内含设计说明 9#楼本工程为鞍山市某镇29号楼,共十一层。普通住宅楼,属于二类高层建筑。建筑高度:31.90米。总建筑面积:7781平方米。 1.本工程生活给水分高、低两个区,低区一~六层由城市给水管网供给,七层以上由小区给水泵房供给。本设计要求低区给水入口压力不低于0.28Mpa,高区给水入口压力不低于0.45Mpa。住宅给水立管及水表设在管井内。给水管材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压力要求的给水塑料管,采用同材质的闸阀。3.敷设在楼梯间和管井内的给水管道须保温,方法与采暖管道保温相同。排水立管上每层设一个伸缩节,排水检查口距所在层地面1.10米,通气帽高出屋面1000mm。 2.本工程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分别为10L/s和15L/s,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由甲方另行委托设计。 鞍山市某镇29#30#31#给排水施工图 鞍山市某镇29#30#31#给排水施工图 鞍山市某镇29#30#31#给排水施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