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监理公司基础主体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理方案
内容简介 一、编制说明 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力度,确保施工安全,按《监理规划》要求,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编制本方案。 二、监理依据 1、有关的工程建设法规条例: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监理规划》; 4)《监理实施细则》; 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相关专题方案. 三、监控要点 护坡工程 地下室四周边坡,高2-5m土方支护及临边支护 护坡临边:防护栏杆距基坑边应大于0.5m,堆土离坑上部边缘不应少于1.2m、高度不超过1.5m,设置三道防护栏,并且要牢固;设置挡脚板,检查护坡支护措施和排水措施并进行变形观测。 注: 事故类别:A 代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B代表坍塌 。 C代表触电 。 D代表火灾。 E代表机械伤害。 F代表爆炸 。 G代表中毒。 检查方法: a施工前查审相关质量安全保证资料。 b代表检查施工方案是否已批准 c相关合作单位是否有资质及安全许可。 d代表目测。 e代表卷尺或游标卡尺量。 f代表拉线或吊锥检测。 四、监控措施: 1、代表审批施工方案,由专业工程师初审交总工程师复审,必要时进行专题联合审查,由总工程师组织。 2、代表巡视检查,由专业工程师及监理员负责,检查危险源管理是否符合施工方案及规范要求。检查对新增的危险源的处理是否进行了标识、防护、控制、管理。对出现有问题进行处理并记录到台帐及安全日志中。 3、代表专题检查,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清查,并记录入台帐及安全日志中,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经要。 4、代表记录台帐及安全日志。 5、代表口头通知施工单位。 6、代表书面通知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