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大庆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办法》具有多方面的价值和意义。首先,它规范了大庆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合同的管理。从合同签订方面,明确规定了实行招标工程和不实行招标工程签订监理合同的时间要求,如实行监理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其次,在合同备案环节,详细列出了监理人备案所需资料,包括合同文本、中标通知书等不同情况所需材料,以及补充、变更等情况的备案要求,为合同管理提供了标准化流程。再者,该办法明确了监理合同出现各种违规情形的处理方式,像签订主体不合法、未按规定招标等情形的责令改正规定,还有对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扣分等处罚措施。这有助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对于浏览者而言,无论是建设单位、监理企业还是相关监管部门人员,都能从中获取明确的操作指南和管理依据,便于开展工作并保障自身权益。
大庆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办法-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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