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施工范围及施工力量划分 本标段起止桩号为:K22+500~K26+000,长3.5km,其中圆管涵12道,石拱涵2道,桥梁1座。根据工程数量和工期的要求,拟设置路基土石方施工队2个,路面基层施工队1个,桥梁施工队1个,拱涵施工队1个,附属工程施工队1个。
1.本图尺寸均以厘米为单位。 2.横向构造物过渡段设置在通道、涵洞与两侧路基连接处。圆管涵侧回填砂,盖板涵、拱涵侧回填砂性土。回填料应分层压实, 压实度不小于96%。涵高≥4m时,采用液压式夯实机补压3遍,涵高<4m时,采用液压式夯实机补压2遍。 3.盖板涵回填处理到盖板顶部、圆管涵回填处理至管顶以上0.5m。 4.涵台后回填料沿深度方向上回填至涵洞顶,沿涵洞轴线方向填至涵端。涵端两侧须设置1m厚以上的粘性土。 5.回填结束后,应尽快进行涵顶回填土,要求回填至原有预压标高。 6.涵顶50cm范围内进行回填时,严禁采用重型机械压实,1.50m内不允许冲击碾压。 7.台后回填时,应特别注意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宜采用荷重平衡法及慢速填筑的方式进行。填筑时应随时监测涵端的位移情况。 8.工程数量计入《桥头路基处理工程数量表》。 …… 共3张(2013年编制)
内容简介 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24.5m,桥梁与路基同宽。 大桥配跨设计为4×25+118.6+3×25+3×25m,主桥上部结构为钢管混凝土系杆拱结构,主桥主墩采用矩形截面立柱,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引桥上部结构为25m跨径预应力混凝土等截面现浇连续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