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1.无重大工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轻伤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 (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及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 (2)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运行,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3)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 杜绝死亡事故,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严格控制轻伤发生率在3‰以内。 2.确保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