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办公室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工程总(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监理办”)的标准化建设,根据监理规范、监理合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办建设,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监理单位应依据投标文件承诺,通过现场踏勘,按照以下要求,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合理选定监理办位置。

上传人: 上传时间:2020-04-28 11:36:30 文档格式:doc 收藏数:0 页数: 7 评论数: 0 分类标签: 给排水 / 建筑给排水 / 办公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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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办公室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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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办公室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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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办公室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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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办公室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图四

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办公室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图四

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办公室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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