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于:2019-04-18 10:40:01 来自: 工程造价 / 合同范本
0
4分

(三)质量的事中控制    1.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对施工工序进行跟踪控制检查,包括:现场动态巡视、旁站、量测、试验等。按监理规范及建设部、常宁市建设局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样。    2.采取工序交接检查措施。坚持上道工序未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凡是有隐蔽工程的地方(如桩底标高、钢筋工程、预应力施工等),必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才能隐蔽(监理流程见附图十二)。    4.做好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5.行使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下达监理工程师指令。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整改令。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者;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效果不佳却继续作业者;   (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检验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5)擅自转包工程;   (6)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7)没有可行的质保措施,自主施工并已呈质量下降趋势;   (8)使用没有质保书的钢筋、水泥等主要结构材料;   (9)施工中弄虚作假,隐瞒重大质量隐患。    6.严格进行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的审核工作,开工的主要条件不具备或整改返工不力、不彻底的,不允许开工或复工。    7.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技术复核进行监理签认。    8.加强沿线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工程的监理工作,加大旁站监理的力度。   9.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对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质量控制(自检)措施不力的,监理工程师将拒签、缓签或部分签认支付证书。    10.建立监理日记。监理日记的内容应规范化,使其尽可能全面、细致、准确地记录日常监理工作。   ……   

点击立即下载源文件

特别声明:本资料属于用户上传的共享下载内容,仅只用于学习不可用于商业用途,如有版权问题,请及时 联系站方删除!

收藏
分享

微信扫码分享

点击分享

点击查看更多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