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质量的事中控制 1.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对施工工序进行跟踪控制检查,包括:现场动态巡视、旁站、量测、试验等。按监理规范及建设部、常宁市建设局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样。 2.采取工序交接检查措施。坚持上道工序未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凡是有隐蔽工程的地方(如桩底标高、钢筋工程、预应力施工等),必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才能隐蔽(监理流程见附图十二)。 4.做好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5.行使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下达监理工程师指令。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整改令。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者;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效果不佳却继续作业者; (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检验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5)擅自转包工程; (6)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7)没有可行的质保措施,自主施工并已呈质量下降趋势; (8)使用没有质保书的钢筋、水泥等主要结构材料; (9)施工中弄虚作假,隐瞒重大质量隐患。 6.严格进行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的审核工作,开工的主要条件不具备或整改返工不力、不彻底的,不允许开工或复工。 7.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技术复核进行监理签认。 8.加强沿线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工程的监理工作,加大旁站监理的力度。 9.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对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质量控制(自检)措施不力的,监理工程师将拒签、缓签或部分签认支付证书。 10.建立监理日记。监理日记的内容应规范化,使其尽可能全面、细致、准确地记录日常监理工作。 ……
1 工程概况 所街电站工程位于澧水一级支流上游,坝址在湖南省石门县所街乡柳家合村,距石门县城90公里,该电站是澧水流域规划确定的渫水支流梯级开发的第三级,枢纽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航运、旅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