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3.1负责编制监理规划中本专业部分及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3.2按专业分工并与其它专业相配合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负责本专业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并对本专业的分部工程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3.3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本专业部分。 3.4负责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3.5负责核查本专业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实物的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检验。 3.6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实施并做监理日记。 3.7负责本专业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3.9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