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二、工程概况及难点 三、适用的设计/施工/合同文件和技术资料 四、本细则适用的主要规程、规范、标准等 五、监理控制的目标值、要点及控制方法 5.1 监理控制目标值 5.2 控制要点及方法 本监理细则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监理法规、现行规程、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编制而成,是指导化学水处理工程具体监理业务实施的文件。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本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厂址区域自然地面高程在111~131m之间,自然地面坡度约5%,主厂房及煤场区域地坪标高为120.50m,主厂房及煤场区域平整爆破方量为24.65万立方米,其中30%为土,70%为岩石。主厂房、锅炉和集控楼开挖方量为8.9万立方米,为岩石结构。
1、汽机房、除氧煤仓间(A排~D排)和运转层平台柱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加边梁的基础形式。汽机发电机座采用钢筋混凝土单独基础。 2、汽机厂房外侧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 B列、C列、D列柱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汽机房屋面采用单坡钢屋架,屋面采用H型钢梁上以镀锌压型钢板作为砼底模的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汽机房楼板层采用H型钢梁上以镀锌压型钢板作为底模现浇钢筋混凝土板结构,局部采用钢格栅或花纹钢板,与主厂房框架相接处采用固接连接。除氧煤仓间屋面及各层楼板采用H型钢梁上以镀锌压型钢板作为底模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层板结构,局部采用钢格栅或花纹钢板。汽机房吊车梁为10米跨度的焊接工字型钢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