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本监理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在本工程施工阶段(自开工之日至竣工交付之日)、保修阶段(竣工交付之日后两年),负责用地红线内的土石方开挖、大、小市政、售楼处在内的所有工程的监理工作(含室外工程、园林绿化),包括图纸所示建筑、结构、地基处理、给排水、暖通空调、强弱电、电扶梯、燃气及燃气报警、室内外装修、室外工程(含园林绿化)等工程,还应包括各类分包工程的监理,以及专业分包单位的协调工作。 监理工程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2.1.1 主体建筑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幕墙工程、门窗工程、围护结构、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公共部分装修、室内外装修(包括精装修)等; 2.1.2主体安装工程:包括建筑物内的消防、给排水、强弱电、空调通风、煤气、通讯、动力、电梯等设备安装等一切专业; 2.1.3 室外管网工程:包括消防、给排水、强弱电、通风、煤气、热力、通讯管网等; 2.1.4 配套工程:市政给排水、燃气、电力、热力、道路、园区景观绿化(含与绿化有关的设备及上下水管道等)、样板间、售楼处、路灯、变电站、泵房、污水处理站、垃圾站、社区配套用房、广告围挡、围墙、公厕、市政配套的接口等; 2.1.5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及检测、降水、地基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