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段合同工期为334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施工总工期不长于334日历天,从计划开工日期开始计算达到轨通的工期不长于19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07年1月1日,计划轨通日期2007年7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07年11月30日。 ⑵ 铺轨基地及工程工期节点 ① 2006年8月中标方进行铺轨基地建设; ② 2007年1月1日提交铺轨工作面,中标方开始铺轨工程; ③ 2007年7月15日轨通,轨通工期为196日历天; ④ 轨道验收完成工期为334日历天。 ⑶ 第二阶段临管运输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